輔導室團隊
一、輔導室聯絡電話:2720-0226#60 or 61
二、輔導室網頁:http://blog.yam.com/yyssgg
三、輔導室伙伴團隊:
輔導主任: 陳靜宜
輔導組長: 陳妍伶 老師 資料組長: 邵莉淓 老師 特教組長: 陳美君 老師
專任輔導教師: 陳昭宇 老師
兼任輔導教師: 陳幼芳 老師、 林麗芳 老師
事務人員:王裕芳小姐
四、工作執掌:
輔導主任:
1. 推動各項輔導工作計畫(友善校園計畫)。
2. 強化輔導工作各組的橫向聯繫與整合。
3. 召開輔導工作相關會議。
4. 爭取輔導支援單位。
5. 專案補助款活動之策劃。
6. 資賦優異、學生申訴、性侵害、高風險事件處理。
7. 規劃輔知研習及調派教師參與輔知研習。
8. 依行事曆規劃之工作,檢核輔導工作的推動成效。
輔導組組長:
1. 擬訂年度輔導工作實施計畫、工作進度表及行事曆。
2. 實施學生輔導與諮商。
3. 學生個案研究與輔導。
4. 協助教師從事輔導活動及配合各科教學。
5. 提供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服務。
6. 團體輔導、學生認輔工作之策劃與實施。
7. 性別教育、生命教育、家暴防治規劃與實施輔導活動。
8. 中輟學生輔導事宜。
9. 處理兒童信箱之信函,給予回饋與輔導。
10. 其他輔導事宜。
資料組長:
1. 學生輔導資料的電腦化、建立、管理與運用。
2. 心理測驗之整理、施測安排及結果處理與運用。
3. 特殊身心狀況學生及家庭狀況調查。
4. 諮商輔導結果統計。
5. 學生生涯進路追蹤輔導調查及資訊櫥窗建置。
6. 輔導資訊分發與輔導資訊提供。
7. 輔導叢書與設備管理。
8. 輔導資料表冊設計與輔導工作填報。
9. 學校志工徵求、訓練、策劃與實施。
10. 家庭教育、學習型家庭及社區活動聯繫之策劃與實施。
11. 畢業學生追蹤調查事項。
12. 協調教務處註冊組適時辦理學生資料之轉移。
特教組長:
1. 特殊教育計畫及章則之擬辦。
2. 特殊教育班之教學研究及輔導工作。
3. 特殊教育班學生個案研究與輔導。
4. 特殊教育班學生之鑑定、安置及輔導。
5. 督導個別化教學方案實施事項。
6. 特殊教育畢業學生之追蹤輔導。
7. 協助教師從事各班資優、身心障礙特殊兒童之教育與輔導。
8. 資賦優異、身心障礙特殊兒童之鑑定及安置。
9. 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資優教育方案之規劃辦理。
10. 特殊教育活動宣導事項。
11.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及運作。
12. 辦理特殊學生調查、通報及就學輔導。
13. 身心障礙學生各項獎助學金之申請事項。
14. 辦理特殊兒童家長之親職教育。
15. 其他特殊教育工作事宜。
專任輔導教師:
一、輔導教師之職責:
(一)依教育部96年11月5日台國(四)字第0960162303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第5條,專任輔導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以學生輔導工作為主要職責。
(二)重點工作項目臚列如下:
1、個案兒童輔導及諮商事項。
2、個案家訪事宜。
3、協助個案會議召開。
4、協助個案親師溝通。
5、重大個案評估、轉介服務和延續輔導。
6、帶領小型團體輔導。
7、提供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輔導專業之諮詢及協助。
8、提供家長輔導專業之諮詢及協助。
9、校園危機事件之班級輔導及全校團體輔導事宜。
10、其他臨時交辦學生輔導事項。
(三)學校輔導教師三級預防工作職責:
1、初級預防
(1) 配合輔導室規劃,實施各項心理測驗。
(2) 利用學校宣導活動進行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預防發展性輔導活動,每學期至少10節課,全校學生均參與。
(3) 評估篩選學校適應欠佳學生狀況。
(4) 提供 班級 老師諮詢服務。
(5) 協助學校輔導活動規劃事宜。
(6) 聯繫社會團體、社會資源,共同協助輔導學生。
(7) 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8) 協助有關輔導工作研究事宜。
2、二級預防
(1) 協助建構輔導資源網絡並進行聯繫事宜。
(2) 適應欠佳學生的個別晤談與輔導,每週至少5節課,一學期至少100人次並配合個案學生個案之家庭訪視及晤談。
(3) 安排適應欠佳學生進行團體輔導,每週至少4節課,一學期至少160人次,並與導師召開個案討論會議(期初、期中、期末)
(4) 協助學生中輟之虞及中輟學生個案輔導。
(5) 協助學生申訴事件之心理輔導。
(6) 協助春暉專案心理輔導。
(7) 提供家長輔導管教諮詢服務。
3、三級預防
(1) 進行高關懷學生之辨識與篩檢、心理諮商或輔導、危機處理、資源整合。
(2) 對學校個案學生實施個案管理、評估、轉介服務和延續輔導事宜。
(3) 校園危機意外事件心理輔導機制協助事項。
(4) 校園危機意外事件後相關受創之師生家長進行心理輔導減壓團體及個別減壓輔導。
(5) 學生嚴重行為問題之轉介與追蹤。
(6) 個案學生心理疾病及精神疾病之轉介與追蹤。
兼任輔導教師:
一、輔導教師之職責:
(一)依教育部96年11月5日台國(四)字第0960162303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第5條,專任輔導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以學生輔 導工作為主要職責。
(二)重點工作項目臚列如下:
1.個案兒童輔導及諮商事項。
2.個案家訪事宜。
3.協助個案會議召開。
4.協助個案親師溝通。
5.重大個案評估、轉介服務和延續輔導。
6.帶領小型團體輔導。
7.提供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輔導專業之諮詢及協助。
8.提供家長輔導專業之諮詢及協助。
9.校園危機事件之班級輔導及全校團體輔導事宜。
10.其他臨時交辦學生輔導事項。
(三)學校輔導教師三級預防工作職責:
1.初級預防
(1)配合輔導室規劃,實施各項心理測驗。
(2)利用學校宣導活動進行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
預防發展性輔導活動,每學期至少10節課,全校學生均參與。
(3)評估篩選學校適應欠佳學生狀況。
(4)提供 班級 老師諮詢服務。
(5)協助學校輔導活動規劃事宜。
(6)聯繫社會團體、社會資源,共同協助輔導學生。
(7)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8)協助有關輔導工作研究事宜。
2.二級預防
(1)協助建構輔導資源網絡並進行聯繫事宜。
(2)適應欠佳學生的個別晤談與輔導,每週至少2節課,一學期至少40
人次,並配合個案學生個案之家庭訪視及晤談。
(3)安排適應欠佳學生進行團體輔導,每週至少2節課,一學期至少80
人次,並與導師召開個案討論會議(期初、期中、期末) 。
(4)協助學生中輟之虞及中輟學生個案輔導。
(5)協助學生申訴事件之心理輔導。
(6)協助春暉專案心理輔導。
(7)提供家長輔導管教諮詢服務。
3.三級預防
(1)進行高關懷學生之辨識與篩檢、心理諮商或輔導、危機處理、資源
整合。
(2)對學校個案學生實施個案管理、評估、轉介服務和延續輔導事宜。
(3)校園危機意外事件心理輔導機制協助事項。
(4)校園危機意外事件後相關受創之師生家長進行心理輔導減壓團體及
個別減壓輔導。
(5)學生嚴重行為問題之轉介與追蹤。
(6)個案學生心理疾病及精神疾病之轉介與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