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課程評鑑與檢討方式
一、學年會議:定期召開學年會議,各學年充分對於課程進行檢討、修正與採取補救策略,並記錄在會議紀錄簿中。
二、領域會議:定期召開領域會議,各領域針對各年級課程進行檢討、修正,進行各領域科目縱向之檢核。
三、行政會報:教務處彙整學年會議、領域會議,會簽各處室,並於相關行政會報說明,並由各處室主管共商研討改進措施。另外,每次的學生定期評量成績統計之結果分析,做為教師教學與下次定期評量的參考。
四、課程發展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課程發展委員會,規劃全校各學年及各領域的課程計畫並規劃執行全校課程教學評鑑事宜。
2-3-2課程評鑑與檢討後問題的發現
課程方案實施過程中,有關教學目標、教材編選、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和評量等方面所發現的問題,經由學年會議、領域會議及課程發展委員會適時討論與評鑑檢核後發現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本校發現的問題如下:
一、學校本位課程的實施,雖然在開學前的課程計畫中就規劃進去,但偶爾為因新增議題而無法完全依既訂計畫實施。
二、學校活動的規劃與內容要能提早告知老師,讓課程能儘早排入課程並進行課程縱向銜接及橫向統整,以利各年級及學校本位課程能符合學校願景目標,教師作彈性調整,以達到最好的教學成效。
三、教學場所靈活運用,並能整合利用臺北市社教機構配合教學活動。
四、在多元評量上,計畫的檢討互評部分後續列入重點推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