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特教工作能順利運作,必須訂定特教工作計畫,結合特教老師、各班老師及各處室之人力,分工合作完成特教工作。
8-1-1特教推行委員會的功能與運作
一、本校特教推行委員會組織成員如下:校長、各處室主任、特輔組長、普通班教師代表、資源班教師及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等共同組成之,以推動特殊教育。
二、特教推行委員會之功能
(一)落實辦理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之行政分工與合作及相關支援,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整合性服務。
(二)使特殊需求學生接受適性教育,充份發展身心潛能。
(三)建立學校特殊教育支援系統,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等工作。
三、實施方式:依規定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定期召開會議,或視需要臨時召開會議。
四、重點工作項目
(一)檢視年度校內特殊教育宣導、教師特教知能研習之計畫與內容。
(二)推動融合教育,營造全校對特殊教育學生友善、接納、零拒絕之環境。
(三)討論特殊教育學生安置事宜。
(四)審核特殊教育學生助學金申請。
8-1-2特教工作計畫與權責的訂定與執行
一、依據本校輔導室年度工作計畫,訂定年度特教工作計畫,並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二、特教工作內容如下:
(一)舉辦特教知能研習、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個案研討會。
(二)特教學生之轉介、鑑定、安置工作。
(三)建立特教學生之個案管理、IEP、生活及學習輔導。
(四)特教學生輔具、教材、教具之申請與購置。
(五)申請特教學生交通費、獎助學金。
(六)畢業特教學生的追蹤輔導及轉銜。
(七)支援特教老師之教學研究及輔導工作
(八)特教網路通報。
(九)提供教師及家長專業諮詢服務。
三、特教活動的進行,各處室均能分工支援推動:
(一)教輔處協助充實特教教學事宜所需的教學設備與器材。
(二)學務處協助指導特殊學生的生活教育、並維護活動時的安全及秩序。
(三)總務處協助建置校園無障礙空間、並布置特教宣導活動場地。
8-1-3特教學生個案資料的建置、更新與通報
於規定期限內到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之網站上將特教學生之個案資料建檔、更新與通報。
一、建檔:為新鑑定安置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建立資料,資源班老師將學生之基本資料、家庭資料、障礙類別等,均建置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並定期更新名單上的個案資料。
二、更新:轉出、轉入、畢業之特教學生資料,上網填寫轉銜表或接收學生,讓特教生在轉換學習環境時,能夠盡快銜接適應。
三、通報:每學期於時限內上網更新通報系統資料、特教檢核表、申請專業人員服務、填寫行政績效評估、到校服務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