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對象 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每人以參加 1 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 跨組參賽。
二、繪畫主軸 以「愛家‧孝心‧感恩」為主軸,題目自訂。
三、活動日期:
(一)收件截止日:107 年 11 月 08 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三)頒獎日期:107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五),地點與時間詳見本中心網站公告。
四、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郵寄:請於107年11月08日(星期四)前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作品請勿摺疊、裱褙或裝框。以防水材質包裝並寄至 701 台南市大同路二 段 61 巷 18 號「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收」,封袋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 以利清楚標示。
檢附資料:
1. 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
2. 報名表一張【附件二】
3. 作品一份
4. 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三】
(二)以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
(三)倘有未竟事宜,敬請聯繫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連絡人:尹承莉主任。
聯絡電話:06-2153009 或 0919-557-917。
E-mail:pulicare66@gmail.com。
伍、 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稿件格式規定:
(一)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約 52cm*38cm)為限。
(二)作品媒材:表現素材不限,彩色筆、蠟筆、粉蠟筆、麥克筆,以素描、水 彩等方式進行。
評選標準:
1、作品與主題適切性 40%。
2、構圖創意與獨特性 40%。
3、繪畫手法與技巧性 20%。
得獎名單公佈:邀請專家學者行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特優、優等與甲等作品,邀請參加頒獎典禮,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作品退回:得獎作品不另行退件,未獲獎作品欲取回者請自付回郵郵資,將 於 107 年 12 月 20 日前將作品寄回。
獎項
一、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共三組,每一組別選出特優、優等、甲等頒發獎 狀及獎牌一座,並依投稿狀況增列佳作名額。
二、獲選作品每名頒發本署獎狀乙張,台灣普力關懷協會提供獎金及獎牌乙座; 佳作獲頒本署獎狀乙張,台灣普力關懷協會頒發獎牌乙座。 獎金如下: 組別 獎金 特優 優等 甲等 國小組 2,000 1,500 1,000 國中組 3,000 2,000 1,500 高中職組 5,000 3,000 2,000 各組獎金說明表
三、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四、獲獎作品將交由主辦單位安排至海內外公開展覽,作品不予退回。
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得獎作 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 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金及獎狀。
二、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 作者姓名;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三、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 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四、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 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 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 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捌、 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電洽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一)聯絡人:尹承莉主任。
(二)聯絡電話:06-2153009或0919-557-917。
(三)電子信箱:pulicare66@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