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重視兒少權益,帶領學生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及瞭解其內涵,臺北市教育局委請本市中山區長春國小承辦理旨揭活動。
二、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臺北市國小學生108學年度3、4、5年級對藝 術設計、動手創作有興趣之學生,每校限2名,每梯次25 名,共50名。
(二)活動日期:
1、第一梯次:109年8月20日(星期四)至1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2、第二梯次:109年8月24日(星期一)至109年8月25日(星期二)。
3、活動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
4、活動地點: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小2樓美勞教室。(臺 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5號) 。
(三)報名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請 家長填妥報名表、家長同意書(詳如計畫附件)、學生 法定代理人作品版權聲明書(詳如計畫附件),經由學校統一以聯絡箱交換至長春國小(聯絡箱號碼033)報名。
三、檢附109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藝術創作營實施計畫,對於本案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業務承辦人:02-2502-4366轉162徐 嫈筑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