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標準:(符合下列任一項報名資格者)
1.就讀本市國小六年級學生。
2.參加數學、自然相關競賽表現優異(請檢附證明,如獎狀或作 品照片)
3.經該校教師推薦(請檢附教師推薦函,如附件二,填具教師對 學生創造思考特質與表現的說明及推薦理由)。
(二)錄取標準: 1.若報名人數低於 30 人,凡符合報名資格者,皆予以錄取報名。 2.依據方案積分表順序錄取。
報名請洽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