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畫內容
(一)徵件對象: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現職編 制內合格教師且現職擔任學校行政職務2年(含)以上者 (計算至108年7月31日止)。
(二)辦理期程: 1、本案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辦理初審收件。請提 供2,000字文字說明,經校長核章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本案承辦學校康寧國小黃永城主任,電子郵件: kus292@gmail.com(請一併提供WORD檔及核章後PDF 檔,信件主旨請敘明學校聯絡箱編號及校名)。
2.教育局將另函通知通過初審名單,通過初審者須於108年 7月31日前上傳佐證資料至活動網站(將另行公告網 址)。
3.教育局訂於108年8月邀請專家、學者、教師及社會賢達 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於108年9月將評選結果刊登於 教育局局網及活動網站,並辦理公開表揚活動。
(三)徵件類別:依學層分為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 別,募集故事包含「個人組」及「團體組」(3人以上/ 教師兼行政人員過半)兩種類別。
(四)本案預計錄取特優20件、優等30件、佳作50件(錄取名 額視實際狀況授權評選小組調整),獲獎者核予敘獎及 頒發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