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109年9月1日(星期二)至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止。(二)參賽資格: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三)比賽日期及地點:1、北區初賽:109年11月15日(星期日),假中壢藝術館音樂廳舉行。2、中區初賽:109年11月8日(星期日),假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集會堂舉行。3、南區初賽:109年11月29日(星期日),假正修科技大學正修廳舉行。4、全區決賽:109年12月13日(星期日),假桃園展演中心舉行。(四)比賽辦法: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族為主。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及音樂。3、演出時間:A組以3~5分鐘為限; B組以5~7分鐘為限。4、初賽每區評選 A、B組各3至5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