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徵選對象:
(一)社會組:一般民眾。
(二)學校組:在學學生。
(三)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參賽同意書。
2. 投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7月28日(四)下午5時止, 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得不予受理。
3. 收件方式:統一紙本收件,以郵戳或主辦單位收件日期為憑。
4. 報名及徵件注意事項,請詳閱徵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