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北市111學年度特殊教育班優良教材教具評選及 觀摩實施計畫」1份,請務必薦派參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特殊教育班優良教材教具評選及觀摩實 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園) 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 異類特殊教育教師。 (二)普通班教師有參加意願,可與特殊教育教師組隊參加。 (三)每件參賽作品作者得為1至5人。
三、設有2班(含)以上特殊教育班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 校),每校至少須提送件1件作品參賽。
四、評選組別如下: (一)身心障礙類: 1、課程教材組 2、教具與輔具組3、數位化媒材組 (二)資賦優異類: 1、課程教材組 2、教具與輔具組 3、數位化媒材組
五、參選作品請於112年5月12日(星期五)前逕送臺北市立大 學特殊教育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勤樸樓1樓114室、聯絡箱號碼152),請於完成送件後以Email(speccen@gmail.com)通知市大特教中心,以利確 認。
六、如仍有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謝助教, 電話:2311-3040轉4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