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特殊教育班優良教材教具評選及觀摩實 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園) 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 異類特殊教育教師。
(二)普通班教師有參加意願,可與特殊教育教師組隊參加。
(三)每件參賽作品作者得為1至5人。
三、設有2班(含)以上特殊教育班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 校),每校至少須提送件1件作品參賽,評選組別如下:
(一)身心障礙類: 1、課程教材組 2、教具與輔具組3、數位化媒材組
(二)資賦優異類: 1、課程教材組 2、教具與輔具組 3、數位化媒材組
四、參選作品請於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逕送臺北市立大 學特殊教育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勤樸樓1樓114室、聯絡箱號碼152),請於完成送件後以Email(speccen@gmail.com)通知市大特教中心,以利確 認。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謝助教, 電話:2311-3040轉4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