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06101號函辦理。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一)為培育有志從事反毒教育義務服務學生擔任校園反毒領航員,於校園中藉由同儕經驗協助師長擴展反毒觀念與知能,藉以建立校內班級反毒風氣,營造健康清新校園環境。(二)申辦資格:全國公、私立國民小學,各縣(市)限額10所學校為上限,以國小高年級學生為主(每校薦報員額學生2名,指導老師1名)。(三)薦報對象及條件:1、校園反毒領航員:以國小高年級學生為主,在校表現具自信、班上人緣極佳、表達能力優異,且有愛心與服務熱忱之在學學生2名,由學校自行擇定薦報(需獲得學生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2、指導老師:具愛心與耐心,對新興毒品及反毒常識熟悉之老師1名。(四)若為薦報申辦計畫學校之指導教師可擇場次參加該署計畫說明會,詳實施計畫內容。(五)如有意願報名者,請於本(108)年2月14日(星期四)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9882)完成填報,俾利依學校填報資料內容擇優回報名單給教育部國教署業務承辦人。三、倘有疑問可洽詢:(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承辦人員應維新教官,聯絡電話:04-37061341,電子郵件:e-3231@mail.k12ea.gov.tw(二)本局聯絡人 鄭川文科員,聯絡電話:06-6322231#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