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06年度國民中學候用主任甄選簡章(草案)、106年度國民小學候用主任甄選簡章(草案)、國中修正意見表、國小修正意見表各1份如附件,若有修正意見,請查填修正意見表,核章後於105年8月30日前逕送教育處學聘科彙辦,無則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