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豐村國民小學榮譽校友遴選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表揚校友之榮譽成就,或對國家、社會及母校有特殊貢獻,以弘揚校譽、激勵後進,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表揚對象:
一、凡本校校友具備下列各類條件之一者,均得被推薦為榮譽校友,各類條件遴選,以3名為限(名額得以相互流用)。
(一)、教育學術類:凡從事學術研究、創造發明、擔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教授職務、以及中小學教師、主任、校長等,有表現優良者。
(二)、企業經營類:在工商業界有具體特殊表現事蹟或顯著成就者。
(三)、農業技術類:致力於農業產銷技術創新及對農業與農村永續發展有具體貢獻者。
(四)、藝文體育類:凡藝術、文化、體育界人士表現優異獲殊榮者。
二、特殊貢獻類:凡對本校教育發展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名額不限,且不限定校友。
第三條 辦理時間:
辦理50週年校慶榮譽校友遴選,即日起~105.11.15期間受理推薦表。
第四條 推薦方式:
(一)由母校師長(含在校老師)推薦。
(二)由家長會、校友會、志工隊推薦。
( 三 ) 地方仕紳推薦。
(四)由校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
(五)由校友三人以上連署推薦。
第五條 遴選方式:
(一)由本校組成榮譽校友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設委員九人。校長擔任主任委員,聘請校慶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校友會會長、志工隊隊長為當然委員,另聘各處室行政主管或熱心教育人士擔任委員。
(二)榮譽校友之遴選,由委員會開會決議,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並以超過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為議決。
(三)前項委員如為候選人,應於會議審核中迴避。
第六條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1月15日(星期二)截止。
第七條 表揚時間:於校慶日頒授榮譽校友之榮譽證書。
第八條 表揚方式:
(一) 由本校公開隆重表揚,並頒贈每位榮譽校友當選證書以資鼓勵。
(二) 榮譽校友具體事蹟刊登於本校刊物及本校網站,以廣影響。
(三) 安排榮譽校友於全校或各年級集會時,返校演講傳承生涯規劃、奮鬥成功之心路歷程,以砥礪後進學子。
第九條 附則:
榮譽校友因其行為或言論嚴重不當,有辱榮譽校友之榮譽者,得經遴選委員會提請會議通過後予以除名。
第十條 經費來源:校慶籌備委員會、家長會、校友會。
臺中市豐原區豐村國民小學「榮譽校友」推薦表
受推薦人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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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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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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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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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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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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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資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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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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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公): (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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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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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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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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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術類: □企業經營類: □農業技術類: □藝文體育類:
□特殊貢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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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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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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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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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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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年畢業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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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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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推薦人勾選填寫)
推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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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
(遴選辦法第四條前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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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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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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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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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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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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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推薦
(遴選辦法第四條第五款,至少3位校友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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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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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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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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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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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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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推薦人填寫)
具 體 傑 出 事 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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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遴選委員會填寫
附註:
1. 請於105年11月15日前本表填妥惠寄(送)「臺中市豐原區豐村國民小學-學務處」收(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341號),如有電子檔請惠寄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4)25222468 分機;730 傳真:(04)25253403。版面空間如有需要可自行調整或增頁。
2. 遴選委員會必要時可請受推薦人提供獎章、獎狀、著作、發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豐村國小榮譽校友遴選辦法.doc
(6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