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計: 陳惠珍
一、歲計
1.審編代收款、代辦經費之收支計畫預算表。
2.物品請購案件之審核。
3.辦理經費流用手續。
4.預算經費控制及登記事項。
5.辦理其他有關預算事宜。
二、會計
1.記帳憑證之編制及原始憑證之核簽。
2.會簽公庫支票。
3.整理預收、預付、代收、代付、應收、應付款項帳目。
4.檢查財物現金。
5.辦理學校內部、財務審核實施執行事項。
6.薪津、公教人員各項補助、退休撫卹、建築設備、旅費、加班費等案件憑證之覆核及付款憑單之編制。
7.年度終了各項經費申請辦理保留案件。
8.代收、代辦、暫收、預付、保管款之審核及收入、支出、轉帳、傳票之編制。
9.辦理總帳、明細帳簿記帳之事項。
10.預付費用清理催辦。
11.對外收款、收據會章。
12.保證金、押標金、代收發還案件之憑證、審核傳票之編制。
13.辦理會計報表及決算之編造。
14.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會計事項。
15.營繕工程及購置、變賣財物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與監辦人員之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