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財產管理
5-2-1學校經費編列與執行管理機制運作良好
(一)現況說明:
1.各項代收代辦經費均以「專款專用」為原則,並依照市府或教育部核定計畫內容及經費預算表來執行,該計畫辦理完成,經費如有結餘,均依規繳回原撥款單位。開支杜絕浪費,資本門支出依分配預算儘速辦理,達成辦學目標。
2.每月編制各項經費收支報告表,透過學校網頁公告供同仁參閱,財務透明化,促使更有效善用有限資源。
3.按月、半年編製月、半年報表並於年度結束後編製決算報告且完成各類帳冊登錄作業。
4.建立內控機制,定期及不定期財產、物品及零用金盤點並作成紀錄,加強會計事務管理與執行,機動檢討各項經費使用效率,適時提報主管會報改進建議意見,供各處室作為經費管理使用之參考。
5.會同總務處進行定期、不定期財產盤點或抽查並作紀錄,加強財務之管理與運用。
6.督促各項補助計畫經費結案,俾辦理結算,經常門支出配合市府經費節流措施,撙節開支杜絕浪費。資本門支出依分配預算儘速辦理,達成教學計劃目標。
7.充分運用預算,以滿足教學所需,各項教學設備如有短缺或損壞,立即進行修繕或更新,讓各項教學設備能滿足教學需求。
8.配合教育局各項補助計畫並依校務發展計畫積極申請各項補助經費,充實校內各項教學設備、進行各項修繕,確實依據計畫期程執行,均能如期完成核銷作業。
9.每年學校預算中,除了利用市府補助之費用購置圖書推廣校本課程—閱讀外,更積極向社會各界申請各項補助購置圖書,其中,立委協助爭取經費及贈送圖書,將經費用於推動學生閱讀學習上,推動成效良好,讓學生樂於閱讀。
(二)優點與特色:
1.依據學校整體規劃及各領域教學需求,臚列經費概算及經費使用優先順序,並據以編列年度預算,有效使用教育經費,提昇經費使用績效。
2.建立內控機制,督促各項經費有效充分運用,期限內順利結案,撙節支杜絕浪費。
3.落實財產管理作業,定期、不定期進行盤點,避免資產閒置,提升財務效能。
4.確實執行會計之預算與決算業務,恪守相關規定,積極協助學校各項業務之推動。
5-2-2學校財務管理與資本門執行可有效控管
(一)現況說明:
1.依校務發展計畫及教學需要,進行教學設備購置及營繕工程規劃,以營造安全、舒適、實用、優質的教學環境。
2.財物採購及各項資本門之營繕工程依據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作業要點及政府採購法之規範辦理;小額採購則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小額採購作業要點」辦理相關採購。
3.依規定辦理財產產籍登錄、管理,並定期報送財產報表。
4.依據臺中市市有建物清查及清理作業要點之規定,每年辦理建物登記資料及使用分區資料之查對作業。
5.財產以「臺中市政府財產管理資訊系統」管理,依據財產管理作業手冊之規範,定期檢視並依規定盤點以達到「有物有帳、有帳有物」之目標。
6.依據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辦理機關首長、主管及經管人員移交作業。
7.依據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市有財產處理原則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財產報廢作業。
8.依臺中市市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之規定完成「臺北惜物網」網路拍賣管理機關帳號申請,本校經管之財產需辦理報廢汰換者,依優先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市有財產處理原則之規定優先使用台北惜物網進行網路拍賣作業,經二次拍賣無人競標或得標又棄標者,再依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報廢作業。
9.依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辦理優先採購業務,採購比率均達到法定比例5﹪以上。
10.依據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之規定辦理機關綠色採購,採購比率均達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11.執行臺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充分運用校舍空間並落實臺中市政府低碳城市之市政發展目標。
(二)優點與特色:
1.財物、勞務、工程各類採購案,均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檔案卷宗資料完整,以便查核。
2.義務採購機關採購身心障礙機構團體成交達成比率101年度為52.89﹪102年度為24.3﹪,採購比例均達法定比例。
3.本校採購環境保護產品金額統計101年度總綠色採購項目達成率為90.81﹪、102年度為100﹪,採購達成率均達法定比例。
4.本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案103.2.18已在政府電子採購網、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學校網站公告標租文件辦理公開標租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