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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竹塘鄉民靖國民小學推動校園正向管教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8條。

 (二) 教育部99年9月28日台訓(一)字第0990149312號函修訂教育部推動校

      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三) 教育部『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年度計畫。

 (四) 彰化縣『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年度計畫。

(五)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貳、目標

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師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

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輔導知能,增加教師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知能,並

適時進行通報與處置。

參、推動策略

    本校擬定推動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據以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其執行如下:

(一)初級預防:

1. 目標: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師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知能,並加強教師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能力。

2. 策略:發展多元專業輔導管教措施,提升教師心理衛生及輔導知能。

3. 行動方案:

(1) 鼓勵教師分享正向輔導管教策略,學習有效的行為改變技術,以及班級經營策略與技巧;並融入班級教學活動中。

(2) 強化教師對兒童偏差行為之了解與處置等輔導知能,並且避免因個人或少數人錯誤而懲罰全體學生。

(3) 透過教師成長團體及心理諮商,學習如何察覺與控制生氣或憤怒之情緒。

(4) 利用學校相關集會,加強宣導正向管教政策,並透過親職教育活動與家長溝通,建立輔導管教之共識。

(5) 協助教師處理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紛爭。

(6) 參照相關法令及學生與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營造友善校園。

(7) 協助各班修訂班規。

(8) 推動弱勢關懷,協助處理校園高關懷群個案。

       (9) 透過舉辦親職教育活動,對家長宣導正向管教之理念與作法。

(10)依「友善校園人權指標」建構校園人權環境,並進行自我檢核及檢討策

      進。

(11)訂定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並融入課程或相關活動。

(二)二級預防:

1. 目標:了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現況,協助教師採取正向管教方法。

2. 策略:透過團隊支援與輔導,早期介入與協助。

3. 行動方案:

(1) 建立並宣導學生申訴辦法;每月統計申訴案件,依規定向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回報。

(2) 提供教師研習與進修機會,利用教師團體協助,增進輔導管教策略。

(3)結合校內外相關心理諮商輔導資源,提供教學輔導支援。

(4)結合認輔制度,鼓勵學校教師、退休教師及家長志工認輔適應困難及行

     為偏差學生。

 

(三)三級預防:

1. 目標:學校在教師違法處罰學生之事件發生後,進行通報與處置,以預防體罰之再發生。

2. 策略:建立教師嚴重違法處罰學生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3. 行動方案:

(1)建立教師嚴重違法處罰學生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2)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通報。

(3)教師若違法處罰學生,應按情節輕重予以告誡,或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予以申誡、記過、記大過等懲處;如為重複且情節重大者,應依不適任教師「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積極辦理。

(4)必要時結合專業輔導人力及相關社政資源,協助輔導違法或不當管教之個案教師與學生。

(5)在事件發生後,加強教師對個案管教行為是否合理有效之討論,並密切觀察注意與處理其他教育人員與學生所受到的影響。

 

肆、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修訂時亦同。

 

 

 

 

 

 

 

 

 

 

 

 

 

附件一   

 

                         學校通報處理教育人員違法處罰學生事件流程圖

 

       
     
 
   

 

 

 

 

通報(通報窗口依情節等級辨識)

 

 

1未受傷

 

 

3重傷

 

 

2輕傷

 

 

           查  察(依保密/保護機制執行) 

 

 

               
   

1.教育人員主動向學校反應

 
 

2.受到違法或不當管教學生或其他學生向學校反應

 
 

3.家長或其他社會人士向學校反應

 
 
   

 

 

 

 

 

 

 

 

 

 

 

 

 

 

 

 

 

 

 

 

 

 

 

 

 

 

 

 

 

 

 

 

 

 

 

 

 

 

 

 

 

 

註1:95年12月27日華總一義字第09500182701號令修正公布教育基本法第8條及15條,第8條第2項修正為「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第15條則修正為「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註2: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明定教師應負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務,同條第2項規定其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註3:依家庭教育法第15條規定,各級學校於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時,應即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之課程。

 

 

 

 

 

 

 

 

 

 

 

 

 

 

 

 

 

 

 

 

 

 

 

 

 

 

 

 

 

 

 

 

 

 

 

彰化縣竹塘鄉民靖國小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委員會」

編號

職稱

名稱

執掌業務

備註

1

主任委員

校長

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召集人

 

2

執行秘書

輔導主任

計劃執行進程之掌控、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推廣生命教育、強化學生輔導體制、執行

教師輔導知能專業成長、負責彙整、協調及統籌組務之推動、校園兒少保諮詢及輔導、轉介、通報、彙整友善校園各項推展活動並建置成果網頁。

 

3

委員

教導主任

計畫推動執行及評鑑事項

規畫執行教師研習與進修機制。

執行中輟業務、推動生命、性別、人權課

程融入教學

 

4

委員

教務組長

計畫、推動執行各重大議題融入課程教學及評鑑事項、協助友善校園網頁建置

 

5

委員

總務主任

規畫校園安全與定期檢視改善

執行事務支援事項

繪製校園危險地圖

 

6

委員

會計主任

執行經費核銷事宜

 

7

委員

訓導組長

推動人權、法治、品德及公民與生活教育工作、計畫推動執行及評鑑事項、辦理友善校園宣導與學生生活輔導相關事宜、受理校園性侵害事件及處理

 

8

委員

級任導師

計畫推動執行及評鑑事項

 

9

委員

級任導師

計畫推動執行及評鑑事項

 

10

委員

級任導師

計畫推動執行及評鑑事項

 

11

委員

級任導師

計畫推動執行及評鑑事項

 

12

委員

護理師

計畫推動執行緊急傷病生理衛生處理事項

 

13

委員

幹事

計畫推動執行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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