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本縣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流程表管道二
報名日期,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業於106年11月21日以
府教特字第1060394415號(諒達)函知在案。
二、惟案內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流程表中,管道二報
名日期誤植為107年5月18、19日,應更正為107年5月11、
12日, 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更新簡章於學校網頁。
三、檢附修正後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乙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