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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0年12月20日臺體(三)字第1000231223號函辦理。 二、本項活動訂於101年1月18日至2月7日,在臺灣北、中、南、東四區辦理10項運動項目約60梯次之育樂營活動,以鼓勵學生假期從事運動休閒活動,藉由體驗運動、樂於運動、享受運動的過程中養成每日規律運動習慣,促進身體健康。 三、「101年學生寒假體育育樂營」活動相關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 1、國小四年級以上、國中至高中三年級,以運動基本能力、體適能有待加強及未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之學生為主。 2、自100年12月26日起優先提供偏遠地區學校、原住民、新移民、低收入家庭等弱勢族群的孩童與青少年透過學校協助報名(約占每梯次招收學生人數之1/2),如有餘額,開放其他一般學生參加(約占每梯次招生學生人數之1/2)。 四、關於本案活動訊息,請逕至活動網站查詢,網址:http://camp.ccu.edu.tw;有關各營隊活動詳情及報名事宜,可洽各承辦學校或逕至活動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