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下載附檔格式填寫
2.併同研習時數證明,如:在職進修網、公務人員研習中心等書面資料
3.另附上年度結餘研習時數證明
4.注意換發有效期程:99.05.16-100.05.15
5.請於100年5月18日(三)下班前繳至教務處彙整,以利核印備查!
教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