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各校辦理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親職教育時,配合辦理強化兒童視力保健推廣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8月25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21658號函辦理。 二、請利用親職教育相關活動、會議或研習,進行視力保健觀念及近視防治政策宣導,包括過早使用及過度使用手機、平板及電腦等數位產品對視力及身心之傷害。 三、請利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製播之「高度近視防治宣導影片」進行宣導(影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LzfFqEPQOI),或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及健康 署相關宣導資源(網址:http://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5)。 四、受家庭教育中心經費補助辦理親職教育之學校請務必於106年12月10日前至線上填報系統6015號填報宣導成果,其他學校若有辦理親職教育亦請協助登網填報,以利如期彙報教育部辦理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