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二字第1072424995號
主旨:檢送本縣「107年度第2梯次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開班計畫」乙份,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傳並推薦新住民家長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52531號暨107年7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84957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已將新住民語文列入語文領域課程,將於108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逐年實施;國民小學階段,應依學生實際需求,選擇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或新住民語文其中一項進行學習;108學年度新住民語師資以教學支援人力全面上路,正式師資將視教學現場缺額需求逐年培育。
三、另為確保有意願修習新住民語文學生均能順利修讀,將協助師資暫時無法到位之偏遠地區學校或少數語種,採用遠距教學方案以推動新住民語文課程,請學校事先檢視完備實施該方案所需軟體設備及測試;遠距教學校所需之設備需求(例如具備攝影機、麥克風、耳機或喇叭的電腦或筆電等個人化教室情境)。
四、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報名方式:
(一)新住民語文教育資源網(http://newres.pntcv.ntct.edu.tw)線上報名。
(二)填妥個人報名表及檢附相關文件(如附件)後傳真報名:05-7905145,或e-mail報名:apple5516500@gmail.com,或洽詢聯絡本處窗口:本縣文光國小謝主任,電話:(05-7892183)。
五、為落實推動新住民語文課程,惠請貴校預先規劃並推薦條件符合之新住民參與培訓。
六、檢附雲林縣107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報名表、開班實施計畫各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