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8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7年12月21日第10次工作會議決議暨「雲林縣108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申請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辦理。 二、參加旨揭鑑定之兒童應具備下列二項資格: (一)兒童設籍於本縣。 (二)截至108年9月1日年滿5足歲之幼童(民國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 三、欲申請鑑定者於108年2月11日(星期一)起至108年2月27日(星期三),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4時止,須領取下列兩項資料: (一)簡章、鑑定申請表:至雲林縣教育網公文發佈(http://mysql.ylc.edu.tw/ann/index.php)下載或至雲林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雲林縣土庫鎮林森路120號,土庫國小越港分校,聯絡電話:05-6625581)索取。 (二)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教師版):至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聯絡電話:05-5522455)或雲林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雲林縣土庫鎮林森路120號,土庫國小越港分校,聯絡電話:05-6625581)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