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07年5月7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說明: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7年5月11日部法二字第1074485085號函辦理。二、前開中立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