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學期身障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代收代辦費」申請 1.106學年度下學期有申請本案的參考名單,公告於學務系統內,請各班導師至學務系統 / 校務行政 / 校務公佈欄內查閱! 2.本學期(107學年度第1學期)若有符合本案條件的舊生,請各班導師繼續協助學生申請本案。謝謝! 註:新年度若有符合本案條件的新個案,也請導師於期限內協助學生申請。 3.申請表(如附檔) 4.請各班導師於107年9月14日(五)前收齊申請表及應檢附證件後,再交至特教組彙辦。 謝謝! 5.有關經鑑輔會鑑定通過有文號的確認個案,特教組另行轉交通知。
6.已經繳交的班級,非常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