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小中、高年級學生。(本縣公私立國小七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得送1件作品。)
三、作品規格:四開紙張(橫式)。
四、作品內容:以生命教育為主題。
(一)資料:至少2筆題材相關的資料,其中1筆必為報紙,其他資料可從書籍、網路取材等。報紙需註明資料來源、出版日期;書籍需註明書名、作者;網路資料須註明網站名稱、網址、檢索日期。
(二)標記:引用資料須畫線強調閱讀重點。
(三)心得:心得感想約200-250字。另可包含蒐集動機、摘要、發現收穫、表格分析等。
(四)作品呈現需把握易讀原則,可依個人創意規劃版面設計,亦可搭配插圖。
五、獎勵辦法:
(一)錄取名額及獎勵:擇優錄取,第1名一件,第2名二件,第3名三件作品,佳作若干。頒發縣府獎狀乙紙;各組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
(二)參加作品指導老師獎勵:依本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敘獎。每件作品之指導教師以1名為限,可任職於不同學校,惟資料須填寫完整。
(三)辦理成效卓著之工作人員依據「雲林縣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授權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敘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