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107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要點辦理。
二、為利辦理107年本縣校長、主任甄選積分審查作業,請參與本次甄選並符合補救教學項目加分原則之教師,務必於106年11月23日前填寫附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親送至教育處國教輔導團李宜真老師辦理,以利後續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