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8月17日師大工教字第1091020814號函辦理。二、依旨述簡章第4點參賽方式:4.3.1.1縣市政府舉辦青少年發明展比賽後,可推薦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2個隊伍參加該年度之「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暨臺灣選拔賽」,各縣市推薦隊伍可以直接進入複審。三、為提供本縣學生揮灑科技創意及發明展現的舞台,本府與嘉義縣政府合作辦理縣市青少年發明展比賽活動(公文業函發各校),請各校鼓勵師生踴躍參與,爭取直接進入旨述選拔賽複賽機會。四、旨述活動比賽相關細節及報名事宜請詳見簡章(修改及重要要點以紅字/黃色醒目顏色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