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3學年開學日相關期程及注意事項,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3002552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研商103學年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決議如下: (一)寒假以21日為限,103學年寒假為因應104年農曆春節假 期自2月18日開始,爰確定延後1週,調整為104年1月28 日(星期三)至2月17日(星期二)銜接農曆春節假期 放假至2月23日(星期一),2月24日(星期二)為正式上 課日,同時將第2學期第1週之課程調整至第1學期最後1 週(1月21日至1月27日)進行。 (二)103學年第1學期開學日為103年9月1日(星期一);103 學年第2學期開學日為104年2月11日(星期三)。 (三)為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103學年寒假假期延後1週,國 教署將協調書商提早發放教科書,同時請學校及早做好 當週課程之準備,以利進行新學期課程活動之安排,協 助學生有效學習,力求課程之延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