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104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方式:
(一)校內賽: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組校內賽由各校自行公開辦理。
(二)分區預賽:國小、國中學生組,由校內賽成績優異者報名參賽,分北一區、北二區、南一區9/5、南二區等四區辦理,競賽項目包含作文、寫字、國語字音字形、國語(閩南語)朗讀、國語(閩南語)演說等7項(文場新化國小.武場正新國小)。
(三)全市決賽:分北區、南區辦理,競賽項目包含作文、寫字、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字音字形、國語(閩南語、客家語)朗讀、國語(閩南語、客家語)演說、原住民族語朗讀(每族語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及原住民族語演說(每族語分教師組及社會組)等13項,競賽組別如下:
1.國小、國中學生組:由(1)分區預賽獲各項前3名和優勝者。(2)具有本實施計畫第五點第(一)項備註2資格者(需檢附獎狀影本)。但已報名本(104)年度分區預賽而未獲得參加全市決賽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本年度全市決賽。(3)未辦理分區預賽之項目,由校內賽成績優異者參賽。
2.高中學生組:由校內賽成績優異者報名參賽。
3.教師組:由學校推薦報名參賽。
4.社會組:直接報名參賽。
三、競賽日期、地點及報名方法: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報名日期:
(一)分區預賽:請於104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4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列印報名表及聲明(附件6)經核章後連同參賽者「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附件5)於104年7月31日(星期五)前郵寄(郵戳為憑)至各分區承辦學校。
(二)全市決賽:請於104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4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連同參賽者「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附件5)於104年8月26日(星期三)前郵寄(郵戳為憑)至決賽承辦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