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6年7月4日客會文字第1060009783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比賽時間及承辦學校:
1、初賽:
(1)北區:106年10月21日(星期六)舉行,新北市永和區頂溪國民小學承辦。
(2)中區:106年10月21日(星期六)舉行,苗栗縣頭份市建國國民小學承辦。
(3)南區:106年10月14日(星期六)舉行,嘉義縣六腳鄉更寮國民小學承辦。
(4)東區:106年10月14日(星期六)舉行,臺東縣池上鄉福原國民小學承辦。
2、總決賽(含頒獎):106年11月11日舉行,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承辦。
(二)行政費用:
1、初賽:
(1)每校參加各類比賽1組之行政費用:客語口說藝術類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客語歌唱表演類6,000元,客語戲劇類1萬2,500元。
(2)每校參加各類比賽2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1組,客語口說藝術類增加500元、客語歌唱表演類增加1,500元、客語戲劇類增加1,500元。
2、總決賽:
(1)每校參加各類比賽1組之行政費用:客語口說藝術類1,000元,客語歌唱表演類3,000元,客語戲劇類6,000元。
(2)每校參加各類比賽2組以上之行政費:每增加1組,客語口說藝術類增加250元、客語歌唱表演類增加750元、客語戲劇類增加750元。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分區初賽及總決賽皆採線上報名(網址為:https://school.hakka.gov.tw),各分區初賽報名截止日期均為106年9月8日(星期五)止。
三、總決賽住宿,為避免造成參賽學校訂房困擾,援例由承辦學校代訂。
四、本府核定各校參與人員公(差)假1天及課務排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