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講美國民小學
temp_img
 
temp_img 您的位置: 首頁»  校內公告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校內公告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美麗海灣.無塑海洋」全國繪圖比賽
發佈單位 教導處
發佈人 教務組
發佈日期 2018-03-02 13:14  (最新更新時間 2018-03-02 13:14 )
類型 【一般】
點閱數 183
訊息內容

「美麗海灣.無塑海洋」全國繪圖比賽辦法

壹、活動宗旨

為使海洋教育能擴大宣導及向下扎根,以舉辦繪圖比賽方式邀請全國國中、小學生發揮創意投入參與,提升國人對海洋垃圾問題的關注。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執行單位: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

參、比賽主題

塑膠帶來便利的生活,然而也大量的破壞環境。近年來,在臺灣海岸地區發現愈來愈多的海洋垃圾,危害海洋生物,也影響我們的海域活動。本繪圖比賽配合2018年「世界最美麗海灣組織」定於澎湖縣舉辦之國際年會,將比賽主題定為「美麗海灣.無塑海洋」,希望藉由國中小學生的想像力,透過繪畫表達出對被海洋垃圾纏絆受害、無辜海洋生物的憐憫;創作出對於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的憧憬;或如何營造出無塑之海洋環境。

肆、執行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計時程

備註

作品繳交

107年4月15日前

  1. 作品郵寄後請於5日後與執行單位確認。
  2. 作品背面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學校/年級」、「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作品評選

107年4月下旬

 

得獎名單公布

107年5月5日

公告於無塑海洋Plastic Free Ocean臉書

得獎者繳交

相關文件

107年5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繳交:

1.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2.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於無塑海洋Plastic Free Ocean臉書公告。

 

伍、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全國國中或國小在學學生。如冒用、違造身份或不符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2.繳件方式:107415日前,郵寄方式繳交(以郵戳為憑)。作品背面,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學校/年級」、「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郵寄地址:70955臺南市安南區安明路三段500號5樓/國立功大學水工試驗所
「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繪畫比賽小組。

注意事項:(1)由於參賽作品不另歸還,請參賽者自行製作保存作品圖畫紙副本。

(2)作品郵件寄送後請於5日後聯絡執行單位(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林小姐 06-2371938分機193),以確認作品是否送達,才完成參賽程序。

(3)郵寄送件者請妥善包裹保護作品,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毀損或遺失,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3.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統一繪於8開圖畫紙(38公分 27公分),不接受剪貼、立體作品。以平面設計為主,繪畫紙請自行準備,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畫紙。

4.競賽獎勵:

(1)國中組:參賽者為國中在學學生

金獎 1 名:價值新臺幣5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價值新臺幣3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價值新臺幣2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狀乙紙。

佳作10名:獎狀乙紙。

(2)國小高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5、6年級在學學生。

金獎 1 名:價值新臺幣5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價值新臺幣3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價值新臺幣2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狀乙紙。

佳作10名:獎狀乙紙。

 (3)國小中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3、4年級在學學生。

金獎 1 名:價值新臺幣5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價值新臺幣3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價值新臺幣2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狀乙紙。

佳作10名:獎狀乙紙。

 (4)國小低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1、2年級在學學生。

金獎 1 名:價值新臺幣5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價值新臺幣3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價值新臺幣2千元的獎勵,獎狀乙紙。

優選 5 名:獎狀乙紙。

佳作10名:獎狀乙紙。

5.評審辦法:

(1)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海洋環境、美術設計、視覺傳達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

(2)評審標準:主題性40%、創意性30%、構圖色彩性30%。

6.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107年55無塑海洋Plastic Free Ocean臉書及環保署網頁公告,並擇期辦理頒獎儀式。請得獎者出席頒獎儀式,並領取獎金、獎狀。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與獎金(惟活動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

7.展覽:本繪畫比賽金、銀、銅獎作品將收錄於環保署出版的2019年年曆,且獲獎作品需配合於2018年世界最美麗海灣年會或環保署指定地點、活動等公開展出。緣此,得獎者英於107515日前(以郵戳為憑)繳交,「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因參賽者未滿20歲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並簽署「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 活動洽詢

活動詳情可上無塑海洋Plastic Free Ocean臉書或環保署網頁查詢,或撥打以下電話查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葉技士02-23117722分機2843

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林小姐 06-2371938分機193

 

柒、參賽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以1幅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2. 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勿用素描及剪貼方式參賽,不需裝裱切勿華麗,亦不接受立體作品。
  3. 建議勿於畫作內容中書寫文字及各種環保標章(省水標章、環保標章、碳足跡標章等),以繪畫方式呈現為主。
  4. 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恕不負責,請小心包裝。
  5.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回獎勵外,並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 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
  7. 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並公佈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8.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典藏、展覽、出版等之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不得異議。
  9.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0. 參賽者創作時可自行發揮,但勿過度偏離主題。
  11. 領取具有價值得獎者(金、銀、銅獎),屆時得獎人需攜帶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印章,填寫領據領取獎勵收據。委由他人代領者,請自行出具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受託人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憑發放。
  12. 獎狀上姓名等資料均採用繳送作品時,所提供之資訊,請以正楷仔細填寫,如有誤植,請立即與聯絡人反應。
  13.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14.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15. 報名參賽即表遵守評選規則及主辦單位最後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捌、活動資訊推播方式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立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等網站

2.無塑海洋Plastic Free Ocean臉書

3.教育部綠色學校、各縣市環境教育輔導團

5.各縣市國中小學校

6.縣市政府訊息公告

 


以下附件一及二,請得獎者,請於107年5月1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70955臺南市安南區安明路三段500號5樓/國立功大學水工試驗所 「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繪畫比賽小組

 

附件一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               茲因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舉辦之「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繪圖比賽(□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正確無誤,並願遵守主辦單位之競賽規則。本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如環保署因利用本人前述之參賽作品,致生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者,本人應無條件提供協助,並賠償及補償環保署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裁判費、商譽損失、其他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等)。另本人亦同意於獲獎後(含金獎、銀獎、銅獎、優選、佳作等獎項),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環保署,並同意不對環保署及其所直接、間接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謹此聲明。

此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立同意書人:

得獎者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法定代理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月         日

 

附件二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同意書之目的係為保障參賽者的隱私權益,參賽者所提供與水利署之個人資料,受環保署妥善維護並僅於「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繪圖比賽管理、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環保署將保護參賽者的個人資料並避免損及其權益。

二、     蒐集目的:【美麗海灣‧無塑海洋】繪圖比賽報名、活動通知與聯繫、評選、領獎及成果發表。

三、     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學校年級、身分證號等資料。

四、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至本結束後 1年。得獎人部分: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項及申報使用;依據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 7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五、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環保署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個人資料之地區。

六、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及方式:由環保署委託之執行活動時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七、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環保署參賽者的個人資料,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參賽者將無法參與前述蒐集目的所列各項內容。

-------------------------------------------------------------------------

我已詳閱並了解本同意書內容,且同意上述事項,謝謝。

 

立同意書人:(簽章)

 

法定代理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月         日

 

訊息狀態 校網
瀏覽權限  
訊息對象 老師、家長、學生、緊急、其它
地點位置
連結網址
附加檔案 檔案說明:「美麗海灣.無塑海洋」全國繪圖比賽辦法
temp_img ※「美麗海灣.無塑海洋」全國繪圖比賽辦法.doc (下載:170次 67KB)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temp_img
 
 
 
 
:::  學校相關資訊:網站管理維護:  郭建榮老師   通知管理員   地址:884澎湖縣白沙鄉講美村141之1號   電話:06-9931268  
Copyright c 2011 講美國小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temp_img
 temp_img系統設計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