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創意繪畫學習與師生增能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一、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二、辦理單位:興仁國小
三、實施期程: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四、實施對象: 全縣各國中、小學生和高中職學生
五、實施內容:
一、辦理[能源教育議題主題-學生創意學習活動]
(一)作品題材:以「有愛澎湖-能源教育」為主題。
(二)內容可含括:與澎湖社區風俗、文化;創意建設…等與能源創意之繪畫作品。
(三)作品規格:
1.統一使用四開(54*39公分)的圖畫紙。
2.繪畫材料不限,畫具不分。
3.創作資料請於背面右下角貼上報名表,或書寫:學校、班級、姓名、指導老師(或家長)、連絡電話。
4.評分方式:與主題切合度(40%)、創意(30%)、技巧(30%)。
5.送件方式:參賽學生於109年6月15日前,將作品以親送或郵件方式(以郵戳為憑)寄送,收件地址:澎湖縣烏崁里129號 (興仁國小 趙元寧老師 9211443*041),郵件主旨務必註明「報名參加 能源教育-創意繪畫比賽」。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若參賽學生需留存,請另行將作品備份。
6.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教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之。參賽作品將於6月20日前評審完畢,經確認後公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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