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汰換節能設備與智慧用電補助要點」,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09年1月17日以府建商字第10900050271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金門縣汰換節能設備補助要點」,檢送發布公告1份(含附件),歡迎踴躍申請並協助於貴單位網頁及公布欄公告周知,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