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9570號函辦理。
二、 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9月3日起,強化桃園市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教職員工生落實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