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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補助案
發佈單位
教務組
發佈人
陳培根
發佈日期
2022-05-27 18:10
(最新更新時間 2022-05-27 18:10 )
類型
【一般】
點閱數
58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補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4984號函辦理。
二、
旨案重點摘錄如下:
(一)
實施對象: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及國立中小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二)
執行期程: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三)
補助項目:
1、
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2、
國立成功大學辦理2022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
3、
客家委員會辦理111年客語能力認證。
(四)
補助基準: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據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第一級百分之八十五、第二級百分之八十七、第三級百分之八十八、第四級百分之八十九、第五級百分之九十;補助經費採納入預算方式辦理。
(五)
申請期限:本府彙整各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申請:
1、
111年8月30日前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於111年撥付補助經費。
2、
112年1月31日前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於112年撥付補助經費。
(六)
申請原則:
1、
教師於完成測驗後,得向任職學校申請,並送本府彙整後,依期限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補助。
2、
考量各測驗報名及公告成績時間不一,為鼓勵報名前未取得客語及閩南語能力認證之教師踴躍參加認證,避免在第一次認證成績公告確認未通過後無法報名第二次測驗,爰111年閩南語認證得同時報名教育部閩南語認證及2022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並於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即可申請報名費補助。
3、
本計畫公告後,倘教育部、國立成功大學、客家委員會後續公告辦理之閩南語/客語能力認證場次,且其報名日期於111年度截止之測驗,均可依前開原則申請報名費補助。
(七)
申請方式:本府於完成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轄屬各校補助經費申請總額,填寫補助經費申請表及核章,於各梯次申請期限前,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補助。
1、
請檢附報名費補助申請表,函報本府俾利轉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經費申請事宜。
2、
補助經費核定及請撥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函文說明辦理。
三、
請各校鼓勵教師積極報名參與前開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且學校相關活動賽,建請避開前開各測驗日程。
四、
檢附:
(一)
該署原函及實施計畫。
(二)
本府補助申請表(格式)。
**鼓勵各師盡量參加認證測驗**
訊息狀態
校網
瀏覽權限
訊息對象
老師
地點位置
無
連結網址
無
附加檔案
檔案說明: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補助申請計畫.pdf
(下載:30次 181.825KB)
※本署補助「國民中小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國教署函.pdf
(下載:34次 119.84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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