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1年6月17日消署危字第11116001871號函辦理。
二、 旨揭繪畫競賽之參加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高年級組等2組(包含應屆畢業生),由本局協助辦理收件及初評,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 相關活動訊息詳如附件,或參閱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s://www.n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