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專長代理教師(懸實缺)
正取:江宜臻
※※
一、本次甄選已完成錄取,不再進行第三階段之面試。
二、正取人員請於105年8月1日(星期一)中午12:00以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至本校報到,逾期以棄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