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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_img [宣導]小學生搭乘客運的票價優惠規定乙案
發佈單位 學務組
發佈人 黃炳文
發佈日期 2017-01-04 14:35  (最新更新時間 2017-01-04 14:35 )
類型 【一般】
點閱數 102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民眾建議加強宣導小學生搭乘客運的票價優惠規定乙案,請貴校依交通部公路總局來文協助宣導,至紉公誼。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5年12月29日路運綜字第1050168339號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

二、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第3項:「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

公辦民營及民營事業,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應提供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免費優惠。」;

復查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9條規定:「兒童身高未滿一百十五公分者,免費;

滿一百十五公分未滿一百五十公分者,應購買半票;滿一百五十公分者應購買全票。

前項兒童滿一百十五公分而未滿六歲者,經出示身分證件,得免費;滿一百五十公分而未滿十二歲者,

經出示身分證件,得購買半票。依前二項規定免費之兒童,須由已購買全票或成年之旅客攜帶,

每一旅客最多以攜帶二人為限,逾限者,應購買半票。」。三、交通部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中心接獲民眾反映旨揭事項,

爾來部分家長攜帶兒童搭乘公路或市區客運時未攜帶證明文件,駕駛員又無法由身高判定年齡,致生多起爭執,

雖本縣縣民(含就學學生)搭乘本縣公車免自付費用,如貴校學生至本縣以外縣市搭乘需遵循上揭規定購票搭車,

為免衍生困擾,仍請協助宣導兒童身高如超過法定標準時,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俾符購買優惠票價之規定。

訊息狀態 校網
瀏覽權限  
訊息對象 老師、家長、學生、緊急、其它
地點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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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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