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計畫審查項目包括四部份:(一)總表、(二)學校課程發展與規劃、(三)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四)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公文訊息: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教督字第10600493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