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湖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外社團活動簡章
一、主 旨:提供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活動,擴大學生學習領域,培育學生多元才藝能力或興趣,發展學校特色。
二、承辦單位:學務處
三、參加對象:本校學生
四、師 資:聘請本校教師或具專業能力及教學經驗豐富之外校教師、社會人士,且經本校社團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五、活動時間:105年2月15日起至6月初止,每週一、二、四、五課外社團16:10~17:30上課(除週五陶笛輕鬆學、週五足球B班、週五圍棋初中級班、週五綜合球類為14:30~15:50)【每次80分鐘兩堂課;月考照常上課】。
六、繳 費:學員請於104年12月15-20日(共六日)持繳費三聯單至指定地點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即取消入選資格,開放第二階段報名招生。
七、說 明:1.課外社團活動課程內容原則以一學年為一套完整課程,收費分上下學期兩次。
2.本學期預訂延續上學期班別,詳細班別請見附件一,或至學校網站首頁查詢。
社團活動於第二學期開學後105年2月15日起陸續上課。
3. 報名繳費後,如因個人因素,需辦理退費者,依「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設置要點」及本校課外社團活動辦法退費規定辦理。
(一)開課前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剩餘費用之全部。
(二)開課後至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而申請退費者,扣除已開課之教師鐘點費及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剩餘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課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而申請退費者,扣除已開課之教師鐘點費及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剩餘費用之三分之ㄧ。
(四)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前項退費基準,如學習材料費已購置成品者,則發還成品。
4.每一社團招生人數均有上限及下限,若該班別報名或繳費人數不足下限開班人數,則不開班,如已繳費另通知學生持收據聯辦理退費。
5.學生請假請事先提出(病假可於當天以書面或電話告知,請假專線:02-26343888轉120~126);請假或缺課者,恕不退費。
6.凡遇颱風、地震、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時,均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臺北市政府規定停課,不再另行通知。(補課時間再行通知)
7.若學生需家長接送,請家長配合上下課時間,親自接送孩子,以維護學童安全。
8.開班查詢:各社團招生相關訊息請上麗湖國民小學網站查詢。
9.活動查詢:學務處(02)26343888轉120~126
10.本校低收入家庭學生參加社團,在社團活動時間全勤學習態度優者,於學期社團課程結束時可申請給予學費全免的補助(只需繳付學生個人材料、保險等個人使用之部分費用);原則上每生不超過2個社團。
八、本活動依『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課外社團活動辦法』規定並依會計程序公開辦理。
九、本活動開辦成立計畫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外社團報名繳費流程:
招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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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舊生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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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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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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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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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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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階段舊生留班:舊生不需要重新報名,由學校統一印製繳費單。
二、第一階段舊生繳費:
104.12.15至104.12.20(共六日)持繳費
三聯單至指定地點繳費【逾時未繳費
者,視同放棄,即取消入選資格,開放
第二階段招生】
(1)臺北富邦銀行臨櫃繳款(免手續費,至12月18日15:30止)★臨櫃繳款需配合銀行入帳作業時間。
(2)便利超商繳款(需另付6元代收費,至12月20日24:00止)★便利超商繳款需配合便利超商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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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階段報名:提供部分未額滿之社團,自104.12.30(三)上午 08:00起至105.1.3 (日)24:00止,採線上報名。
二、第二階段繳費:
(繳費單由學校統一印製)
105.1.7上午8:00起至
105.1.8中午12:00止持繳費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現場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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