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17193A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縣內初賽採企畫書評選方式辦理,請有意參加學校於110年1月26日(星期二)前檢送參賽相關資料至縣網中心承辦人審核。
三、經評選後擇優國小生活科技組1隊、國中生活科技組1隊,共計2隊函文薦送參賽。
四、相關參賽規定請參照競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