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第3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50131129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15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131129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