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五光國小 105 學年度內部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之項目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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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註 1)
單位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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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檔案名稱
(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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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據(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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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目的
(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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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類別(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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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之範圍
(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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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特種資料?
(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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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監督管理之
非公務機關及其
名稱( 電腦處理
個人資料保護
法 )(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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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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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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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年度學生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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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中市國 民小學學生學 籍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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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 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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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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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學號、 住址、座號、 性別、電話、身份證字號、生日、家長手機號碼、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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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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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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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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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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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度低收入戶學生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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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 學產基金設置 低收入戶學生 助學金實施要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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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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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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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學號、 住址、座號、 性別、電話、 身份證字號、 生日、低收入 戶長姓名、學 業成績、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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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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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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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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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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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學生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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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中市加強原住民國民教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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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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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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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身份證字號、 生日、住址、 電話、族籍、 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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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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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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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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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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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S3學務系統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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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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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 資訊與資料庫管理,建立學生學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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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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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學號、科別、性別、身分證字號、生日、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家長姓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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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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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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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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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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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應入學
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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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入學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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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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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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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姓名、性別、身份證字號、家長姓名、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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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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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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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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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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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學生證明文件、身心障礙學生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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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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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課後照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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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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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學號、 住址、座號、 性別、電話、 身份證字號、 生日、低收入 戶長姓名、學 業成績、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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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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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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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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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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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履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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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人事管理條例、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人事行政資訊化統一發展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人事資料統一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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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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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38
C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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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證字號、性別、住址、電話、緊急聯絡人、現職、學歷、考試、訓練、家屬、經歷、考績、獎懲、銓審等人事21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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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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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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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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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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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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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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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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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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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證字號、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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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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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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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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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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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資料 (含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急難救助、員工文康活動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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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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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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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23
C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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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證字號、性別、家屬、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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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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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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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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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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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撫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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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其實施細則、公務人員撫卹法及其實施細則、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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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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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21
C061
C062
C063
C064
C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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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證字號、性別、住址、電話、現職、家屬、經歷、考績、銓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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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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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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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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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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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保險資料
(含公保、健保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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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險法及其實施細則、全民健康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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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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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21
C061
C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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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證字號、性別、現職、家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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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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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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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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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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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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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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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辨識個人者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 C068薪資與預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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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證字號、性別、考試、經歷、考績、銓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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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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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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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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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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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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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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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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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識別個人者、C003 政府資料中之識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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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證字號、性別、考試、經歷、薪(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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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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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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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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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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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員工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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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事資料統一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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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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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辨識個人者 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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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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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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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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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泭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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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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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清冊含金融機構帳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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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要點、公務人員考績法、會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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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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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2
C003
C023
C061
C068
C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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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職稱、薪資、金融機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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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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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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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惠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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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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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憑單電子申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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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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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財稅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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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2
C003
C068
C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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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薪資所得、扣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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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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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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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惠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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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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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保險含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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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撫卹法、勞工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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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
、國民年金保險或其他社會
保險
097退撫基金或退休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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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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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月投保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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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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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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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惠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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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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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家長代表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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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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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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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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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家長姓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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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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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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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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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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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辦費繳費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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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4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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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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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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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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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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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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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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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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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輔導資料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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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組織法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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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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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類
(C001 辨識個人者、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特徵類 (C011 個人描述、C014 個性);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C024 其他社會關係);社會情況(C035休閒活動及興趣);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C051 學校紀錄、C057學生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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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姓名、學號、 住址、座號、 性別、電話、身份證字號、生日、家長手機號碼、監護人、學生身分
一班生:姓名、座號、輔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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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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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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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慕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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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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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4年度貧困學生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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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辦理學生午餐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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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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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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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學號、 住址、座號、 性別、電話、身份證字號、生日、家長手機號碼、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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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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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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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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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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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4 年度低收入戶學生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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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辦理學生午餐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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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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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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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住址、座號、 性別、電話、 身份證字號、 生日、低收入戶長姓名、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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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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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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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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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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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學生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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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台中市加強原住民族國民教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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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學生資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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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1 c003 c011 c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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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身份證字號、 生日、住址、 電話、族籍、 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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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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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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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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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參照 電腦處理個人資 料保護法第 10 條 之各款規定(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在政府公報
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告左列事項;其有變更者,亦同:一、個人資料檔案名稱。二、保有機關名稱。
三、個人資料檔案利用機關名稱。四、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五、個人資料之類別。 六、個人資料之範圍。七、個人資料之蒐集方法。八、個人資料通常傳遞之處所及收受者。九、國 際傳遞個人資料之直接收受者。十、受理查詢、更正或閱覽等申請之機關名稱及地址。前項第五款
之個人資料之類別,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註 2:例如:行政救濟科有蒐集、保有或管理之「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名單」。
註 3:蒐集、保有或管理之法律依據,例如:臺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註 4:參照法務部 85 年 8 月 7 日法令字第 19745 號(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 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 料之
類別 ),例如:行政救濟科掌有之「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名單」,其特定目的項目為:○ 三二 法律服務。
註 5:參照法務部 85 年 8 月 7 日法令字第 19745 號( 電 腦處理個人資料 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 料之
類別 ),行政救濟科掌有之「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名單」之委員個人資料類別為:識別類
(C001 識別個人者、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特徵類(C011 個人描述)、社會狀況(C038 職
業)、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C054 職業專長)等。
註 6:例如:行政救濟科掌有之「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名單」範圍包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
職業、職稱、戶籍及寄送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
註 7:即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 5 類個人資料(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已公布尚 未
施行,預定 100 年 11 月 25 日施行)第 6 條,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
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法律明文規定。二、公
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且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三、當事人自 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 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經一定程序所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前項第 四款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會同法務部定之。)
註 8:適用現行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之「非公務機關」僅限於徵信業、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業、
證券業、保險業、大眾傳播業等八大行業(參照第 3 條第 7 款第 1 目及第 2 目規定,七、非公務
機關:指前款以外之左列事業、團體或個人:(一) 徵信業及以蒐集或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為主要業
務之團體或個人。 (二) 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及大眾傳播業。 (三) 其 他經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團體或個人)及已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團體或個人,例如:財團法人更生保護會。
( 個人資料保 護法(已公布尚未施行,預定 100 年 11 月 25 日施行) 已將行業別限制刪除,故所有 私人及私法人,包含公司行號、社團法人(例如同業公會)、財團法人、律師事務所等,均適用個 人資料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