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一名教師兼行政人員5月10日(二)因身體不適請假,自我快篩呈陽性反應,該師即前往醫院進行PCR採檢,5月11日(三)下午報告確診,晚間立即召開防疫會議並進行校園疫調工作。
2.依據111年5月9日台中市「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函文,該師表示在確診前二日(星期一)皆有依規定全程戴好口罩擔任授課事宜,因此未達停課標準(請參閱附件公文),學校在知悉第一時間立即進行教室清消及紫外線滅菌事宜。
3.課務說明:(1)確診前2日之課程:該師星期一有到校上課(三甲健康、四甲社會)、星期二及星期三則請假未到校。該師上課皆依規定全程戴口罩,因此依據上述第2點,上課班級學生不需快篩、也不需停課。(2)居家照顧期之課程:該師自確診日開始7日居家照護期間的課務部分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上課。第8日則視該師快篩結果,並依屆時中央及臺中市政府規定做調整。
4.為因應同仁確診事宜,教師晨會之後改採視訊會議進行,為預防性措施。
5.校內洽詢專線:
(1)教學事項:教務處22562608#111
(2)防疫事務:學務處22562608#222
(3)環境清消事宜:總務處22562608#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