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西國小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99學年下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100.02.16)
壹、依據:
彰化縣政府100.1.18府教學字第1000010921號函及100.2.15府教學字第1000029629
號函辦理。
貳、目的:
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造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
響,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及精進處理相關問題,特依據彰化縣各
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訂定本計畫。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彰化縣政府、彰化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肆、辦理單位:彰化縣大西國小
伍、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陸、執行要項:
一、教育宣導:
1.將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社會及綜合領域等課程,並適時於相關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實施機會教育。
2.結合民間、公益團體及社區辦理多元活潑教育宣導活動,深化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
3.辦理教師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以增強教師知能。
4.配合教育部推動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並規劃辦理以反霸凌、反毒及
反黑為主軸的相關系列活動。
5.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研習)或教師進修時間,實施防制校園霸凌專題報告或
心得分享,以強化防制校園霸凌知能與辨識能力。
6.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由各校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包括各班導師、行政
人員、輔導老師、家長志工及員林警分局人員,俾共同負責防制校園霸凌工作之
推動與執行。
7.透過社區力量與愛心商店,共同協防不法情事,以維護學生校外安全與防範不法
情事。
二、發現處置:
1.將本縣反霸凌投訴電話04-7241183及本校反霸凌投訴電話8522677轉知所有同
學並請各班級導師將自已聯絡電話及e-mail告知班上同學。
2.配合教育部指示委託彰化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於每學期辦理不記名校園
生活問卷調查,並將施測統計資料及輔導作為彙整送教育部校安中心。
3.五、六年級同學,分別於每年4月、10月辦理乙次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
卷」普測,並追蹤問卷反映個案,詳予輔導。
4.設置投訴信箱並建構校園反霸凌網頁,提供學生及家長投訴,並宣導相關訊息及法規(令),遇有投訴,學校立即由專人處置及輔導。
三、輔導介入:
1.學生發生疑似霸凌個案,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確認,符合霸凌要件,除依校安通報系統通報外,並即成立輔導小組,輔導小組應就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程等,並將紀錄留校備查。
2.經學校輔導評估後,對於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得於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輔導;學校輔導小組仍應持續關懷並與該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保持聯繫,定期追蹤輔導情形,必要時得洽請司法機關協處及請縣政府社政單位,協助輔導或安置。
柒、經費:
由縣政府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其他:
1.配合縣府訪視工作,彙報執行情形。
2.如發生霸凌事件,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34條第1項及兒童及
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2條及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
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通報。
玖、本計畫經呈校長核可提校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大西國小防制校園霸凌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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