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05331號書函辦理。 二、美國流感蔓延造成20名兒童死亡,其中A型H3N2病毒最嚴重,臺灣類流感症狀以腺病毒居多,農曆春節可能出現高峰,爰請加強各項防治工作: (一)學校應配合事項 1、提供教職員工、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 2、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安全自來水設施、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清潔劑之提供。 3、注意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 4、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如有需要,進行校園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二)學校教師等相關防治人員應配合辦理事項 1、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2、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其於進行清掃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工作完畢時手套應取下,不可戴著工作手套亂按或亂摸其它物品。 3、多利用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感防治網(http://cdc.gov.tw)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教育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4、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請假狀況或請假聚集時,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為疑似聚集感染情形,應通知校長、學校醫護人員等進行必要通報與預防措施。 5、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盡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6、加強宣導生病師生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儘速送醫治療,以降低流感威脅。 7、學校教職員工如確定罹患流感,請上網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之「校安即時通」進行通報。(https://csrc.edu.tw/Main.mvc/IndexTemp)依各別學制帳號進行通報,並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由專人每日隨時上網查詢,各級學校並由專人負責統計學校病患人數,以掌控疫情,相關通報作業請參閱「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校園事件程度劃分等級表」(如附件)規定辦理。 (三)向學生家長宣導相關衛教觀念 1、注意居家環境衛生及環境良好通風。 2、儘量避免讓學生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或與病患接觸。 3、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加個人的免疫力,吃東西前、如廁後需加強洗手。 三、各校學(幼)童101年度尚未接種疫苗者,若有意願接種,可向當地衛生所聯繫疫苗接種事宜;另學校教職員工若有需要,可自行向醫療院所詢問自費疫苗接種事宜,以維護自身及家人健康。 四、有關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時機、合約醫療機構名冊及其他流感防治相關訊息,可參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防治局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