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7年9月4日桃教小字第1070071223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辦理期程如下:
(一)本土語言補充教材開發收件截止日:107年12月17日(星期一)。
(二)本土語言補充教材評選:107年12月27日(星期四)。
(三)本土語言補充教材成果發表會:108年1月2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