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北湖國民小學校歌歌詞徵選辦法
一、目的:
1.闡揚北湖國小辦學特色,凝聚師生向心力。
2.培養全體師生愛校心,提升榮譽感。
二、參加對象:本校全體親、師、生(含校友),有興趣者,皆歡迎參加。
三、徵選方式:採兩部分徵選,票選曲譜及徵選歌詞:
(一)曲譜徵選:公開邀請親、師、生參加投稿。
1、時間:自104年3月18日起至104年5月15日止。
2、投稿地點:本校教導處(沈萬汀主任)收。
3、所有作品,公開本校「校歌徵選」專網,全校師生共同投票,每人一票。
4、票選時間:自104年5月21日起至104年6月1日止。
5、票選結果,得票最高之作品為「校歌曲譜」。
※得票最高前2名得票差距在10票以內(或5%)時,2首併列徵選歌詞。
(二)歌詞徵選:
1、依據前項票選結果,公開得票最高之作品,邀請親師生參加歌詞投稿。
2、投稿時間:自104年3月18日起至104年5月15日止。。
3、投稿地點:本校教導處(沈萬汀主任)收。
(三)校歌評選:
1、由校長召集「校歌評選小組」,榮獲特優者為本校「校歌」。
四、獎項及獎勵:
1.特優1名:獎狀乙幀,北湖幣500元。
2.優等2名:獎狀乙幀,北湖幣300元。
3.佳作數名:作品優良者,頒發獎狀乙幀,北湖幣100元。
五、注意事項:
1.應徵稿件請以A4規格,直式電腦列印或書寫。
2.投稿方式:請於收件期限內送至本校教導處(沈萬汀主任)。
3.獲選作品(含曲譜、歌詞),著作權歸屬本校,本校保有修改權。未獲選作品,本校影印留存建檔後,原稿發還。
六、本項活動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出,不足費用由家長會支應。
七、本辦法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新屋區北湖國小校歌徵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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