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還書規定:
一、持身分證或健保卡、文化局借書證至本校登記,辦理本校圖書室借閱証。
二、借還書時間:閱讀中心開放時間。
三、民眾借書以三冊為限,借期二週。教師借書以五冊為限,借期四週。如繼續使 用,請先拿書歸還再借閱,以一次為限。
四、逾期一週還書,停止借書權利一週,其餘依此類推。